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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傷病給付還可領照護補助

被保險人如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2條規定領取職災傷病給付期間有住院治療,且經應診醫院醫師診斷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可於請領職災傷病給付時一併請領住院照護補助,住院照護補助是自住院治療且得請領職災保險職業傷病給付之日起,按日發給1200元,但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病房期間,則不在補助範圍內。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2021年4月30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公告自2022年5月1日施行。該法以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予以整合,擴大納保範圍,提升各項給付保障外,並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將年滿15歲以上,受雇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雇許可等雇主勞工,均納為強制投保對象,應由其雇主為其申報加保。又考量就業型態改變,為保障非典型勞動者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增訂特別加保制度,凡受雇自然人雇主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及提供勞務童工,如有短期性或臨時性工作,均可透過簡便加保管道即時申報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項目,除於原本勞工保險條例的職災傷病、失能、死亡、失蹤及醫療給付基礎上提升給付水準外,並新增給付項目、擴大適用對象,應強制納保而未加保勞工亦可請領。

勞保局提醒,申請住院照護補助應備書件包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需有傷病名稱、入出院日期及住院期間需人照護之記載)。

勞保局說,如被保險人原先於申請時所附診斷證明書無記載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經勞保局核定不予給付後才取得由應診醫院開具記載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之診斷證明書,可採「補件」方式將該診斷證明書正本寄送至局,並註明案件受理編號,以利加速重新審查。

  中國時報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