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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給付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相關補助

※參加勞保者-傷病給付
資格:
須確診,不論是在「醫院」、「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居家照護」
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A
https://www.bli.gov.tw/0107081.html



紙本申請
→應備文件:(以下3樣文件請自行列印紙本)
(
1)03傷病給付申請書(空白)  https://www.fruitdrink.org.tw/download/3/1  
請參考範例-03傷病給付申請書(範例) https://www.fruitdrink.org.tw/download/3/1

請自行列印空白申請書第一頁即可,填寫個資並簽名+蓋章。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影本。
(3)被保險人存摺影本
→申請方式:文件備妥後掛號郵寄新北市三重區五華街256號1樓/新北市冰果冷飲工會收


網路申請
:自111年7月1日上午8時30分開始上線。
被保險人線上申辦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線上申請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1)請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選擇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方式登入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
 將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鍵入密碼、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後,點選登入
※使用「健保卡+戶號」登入
輸入身分證號、健保卡卡號、姓名、出生日期、圖形驗證碼登入後,輸入「設籍戶口名簿戶號」進行驗證
依前述方式之一登入後,選擇「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依指示鍵入申請資料。

(2)被保險人確認完成個人申辦,即可通知所屬投保單位於規定期間內(即申請完成日起10個工作天內)進行線上申辧確認(被保險人如確診時是同時在兩個以上投保單位加保者,由其選定之投保單位進行確認)。
(3)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致不能工作,如於退勞保後才提出申請,仍應由確診COVID-19不能工作當時的投保單位進行確認。


投保單位線上為所屬被保險人進行「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作業:
(1)投保單位初次線上進行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功能者,應先由單位之授權管理者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指派作業」/「授權指派作業」,新增投保單位經辦人之「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權限。
(2)經投保單位授權指派使用網路進行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之經辦人以其本人之自然人憑證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給付申辦作業」/「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確認」,即可針對查詢畫面所列申辦案件進行確認。申辦案件經完成確認後,不得取消確認,本局於翌日受理審查。
(3)投保單位經辦人如逾期未完成申辦確認(須自被保險人完成申辦當日起10個工作天內進行確認),本局將逕予受理審查。